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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持续做好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工作的函
  •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外配处方管理工作,更好服务合理就医购药需求,结合《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处方管理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4〕21号)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继续实行外配处方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电子处方平台流转的处方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纸质处方并行。后续将根据我市处方流转情况另行明确过渡期到期时间。

      二、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电子处方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电子处方中心功能,持续提高电子处方结算使用率。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人开具长期处方,方便群众用药。

      三、加强外配处方日常审核,依托大数据分析,对外配处方量多、金额较大或数据异常波动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